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居留资格的期限、更新、变更、永住(定居)、居留资格外活动许可、再入境以及取得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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当希望延长居留期限并继续从事同样活动时,必须办理居留期限更新手续。申请可从居留期限到期前2个月开始。所需资料因居留资格与居留期限不同而不同,请咨询居住地的地方入国管理机关。
| 所需资料 |
提交处/问讯处 |
开始与截止时间 |
手续费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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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 居留期限更新许可申请书
2 护照
3 外国人登记证明书
4 可充分说明申请理由的资料
<已获得居留资格外活动许可时>
5
居留资格外活动许可书
等 |
| 提交处: |
居住地的地方入国管理机关 |
| 问讯处: |
居住地的地方入国管理机关或者外国人居留综合信息中心(请参照“4 有关居留的各种咨询”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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从居留期限到期前2个月起至至居留期限到期日之前 |
在获得批准时需缴纳4,000日元(收入印纸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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