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伴随结婚申报、离婚申报的提交,必须办理如下各种申报。提交申报不仅在市区町村役所(政府)进行,通过工作单位或学校提交申报的情形也很多,因此也必须通知工作单位或学校。
| 必要的申报 |
提交处 |
| 居留资格的变更 |
地方入国管理局 |
| 外国人登记的变更 |
市区町村役所(政府)(请参照 B 外国人登记3 ) |
| 搬家申报 |
市区町村役所(政府) |
| 搬入申报 |
新居住地的市区町村役所(政府) |
| 国民健康保险、国民年金(国民养老金)的住所与名义变更 |
市区町村役所(政府) |
| 驾驶执照的住所与名义的变更 |
警察局、驾驶执照考场 |
| 个人情况变动申报 |
工作单位 |
| 银行账户的住所与名义变更 |
金融机关 |
| 电、煤气、水道的合同变更 |
电力公司、煤气公司、水道局 |
| 电话的转移及新设 |
电话公司 |
| 邮件转送的变更申报 |
邮局 |
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