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多语种生活指南
前言 编辑委员
CHD05-2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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印章
5-2 印章登记
  印章登记是市区町村的固有业务,其办理规程依据各市区町村的印章条例的规定。市区町村的通常办理规程如下表所示。可办理印章登记的条件为已经办理好外国人登记且满15周岁以上者。申请办理请到市区町村役所(政府)。可登记的印章一人仅限一个。在印章登记手续办理完之后,即可领取印章登记证。在汽车登记、房产登记、资金借贷等时,需使用替代签字的实印及印章登记证,因此必须十分注意保管印章和印章登记证。
※印章登记证遗失时,必须在提交遗失申报的同时,重新办理新印章登记手续。
※对于通过代理人申请的情形,由于需要委托书而办理手续需几天时间。
●印章登记的申请 (满15周岁以上的本人进行申请时)
所需资料 提交处 提交时间 手续费
1 要登记的印章
2 可进行本人确认、政府机关发行的带照片的资料
 ・外国人登记证明书
 ・驾驶执照
 等
市区町村役所(政府) 申请当天 登记:免费
证明书的发行:收费
(300日元左右,不同市区町村役所(政府)收费有所不同)
印章登记证(正面)
(1) 可进行登记的文字
●使用汉字姓名进行了外国人登记的情形
 1. 汉字姓与名的印章
 2. 只有汉字姓的印章
 3. 只有汉字名的印章
●使用英文字母姓名进行了外国人登记的情形
 使用最后名、家族名、中间名的其中之一、以英文字母制作的印章
●使用通称名登记的情形
 按照登记过的通称名制作的印章
※用绰号或姓名的首个字母不可进行印章登记。
※通称名是指日常生活所用的本名不同的姓名。外国人只能登记一个通称名。
※对于使用片假名登记了通称名的情形,使用片假名制作的印章也可以进行登记。
(2) 不可进行登记的印章
  印章登记有一定限制,以下所示的印章不可进行登记。
・外国人登记原票上所记载的姓名、名、中间名等之外的印章
・表示职业、商标或者其他表示姓名以外名称的印章
・橡胶印等容易变形材料所制作的印章
・印戳任一边长不在8毫米~25毫米正方形范围内的印章
・印戳不明显(不容易正确读取或有部分缺陷等)的印章
(3) 印章证明书
  印章证明书是指可以证明实印(正式印章)为真实印章的证明书。在日本购买土地、住宅、汽车等需签署重要合同时,需要使用实印或印章证明书。印章证明书可通过本人或代理人到役所(政府)的服务窗口提交申请后取得。对于代理人的情形,也不需要委托书。此外,仅凭登记过的印章是不可以取得印章证明书,这点请多加注意。
※在有些役所(政府)设有自动交付机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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