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在日本的居住者无论是谁都必须加入某种公共医疗保险。日本的公共医疗保险大致分为在公司或事业所工作的职员所加入的“健康保险”、和以除此之外的人士为对象的“国民健康保险”两种。
4-1 医疗费与公共医疗保险
(1) 医疗费与公共医疗保险
一旦加入了公共医疗保险,基本上只需支付全国统一规定的医疗费的3成即可。但是未加入公共医疗保险而利用医疗机构,不仅自己需要负担全额医疗费,而且医疗机构可以随便收费,因此非常昂贵。
(2) 医疗保险对象外的治疗
一旦加入了公共医疗保险,基本上自己只需负担医疗费的3成即可,但对以下的情况保险不适用。
●保险对象外的治疗
| 因交通事故或伤害事件造成的受伤 |
因他人的不注意或不法行为而受伤时,加害者负担其医疗费。但是,通过向所加入的保险申请后,也存在可使用保险的情况。 |
| 正常怀孕、生育 |
患病以外理由进行的终止妊娠 |
健康检查、精密检查
也有一些市区町村补助部分费用 |
预防接种 |
| 美容整形、齿列矫正 |
在上班途中或工作中发生的受伤及事故(属于劳灾保险对象) |
住院时利用包间等的差额床位费 |
不属于保险诊疗对象的检查、手术、治疗、药物等。 |
(3) 私营医疗保险
在医疗保险中有生命保险公司等销售的私营医疗保险,这种保险在交纳了规定的保险费,当因患病或受伤而住院、看门诊或做了规定的手术时等,可领取保险补助费。因此,如果不加入公共医疗保险,医院的医疗费就必须暂时由自己全额负担,请多加注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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