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多语种生活指南
前言 编辑委员
CHG01-2_4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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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民年金(国民养老金)
(4) 退保时的一次性保险金(回国时)
  在国民年金及厚生年金保险中有“退保时的一次性保险金”的发放制度。该制度规定外国人在日本居留期间加入了年金且缴纳了6个月以上的保险费,在从日本出境后2年以内按所规定的手续进行支付要求,可领取退保时的一次性保险金。详细情况请到市区町村的役所(政府)的年金负责部门窗口进行确认。

●有关国民年金退保时的一次性保险金的支付要求
支付要求的条件 提出资料 附加资料
缴纳了6个月以上的国民年金者,必须在从日本出境后2年以内进行支付要求。 退保时的一次性保险金裁定支付要求书(国民年金/厚生年金保险)
1 护照复印件(能确认最后从日本出境的年月日、姓名、出生日期、国籍、签名以及居留资格的页码)
2 可确认转账账户的“银行名称”、“支行名称”、“支行地址”、“银行账号”以及确实是“申请人本人的账户名义”的资料(银行发行的证明书等。或者“银行的账户证明印”栏中有银行证明的资料)
3 年金手册

●退出国民年金时的一次性保险金金额(2007年度)
保险费已缴纳期间 一次性保险金的金额
6个月以上12个月未满 42,300日元
12个月以上18个月未满 84,600日元
18个月以上24个月未满 126,900日元
24个月以上30个月未满 169,200日元
30个月以上36个月未满 211,500日元
36个月以上 253,800日元
※有关免除期间,根据各种免除种类不同其期间的计算方法也有所不同。
四分之三免除 → 四分之一个月
半额免除 → 二分之一个月
四分之一免除 → 四分之三个月
资料来源:社会保险厅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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