CHH05-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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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-1 认可保育所(园)
(2) 保育所(园)入所(园)程序与手续
5-3 其他保育>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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育儿
5-2 儿童保育
放学后儿童健全育成事业(儿童俱乐部),是指根据儿童福利法对因家长需上班等而白天不在家的小学生(大致年龄为不满10岁的儿童),利用儿童馆、学校空余教室等为他们放学后提供适当的玩耍以及生活的场所,以促进儿童的健康成长。
市区町村以及社会福利法人为该设施的实施主体,全国设有约一万六千处。
具体情况请咨询地区的市区町村役所(政府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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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-1 认可保育所(园)
(2) 保育所(园)入所(园)程序与手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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