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4-6 合同的更新与解除
日本的租赁住宅一般每2年更新一次租赁合同。该程序称为合同更新。希望更新合同时,请准备好合同更新费等向房地产商提出申请。
相反,在如回国、迁居等原因希望解除合同时,必须通知房地产商及房东。最迟也要在1~2月前进行通知。
(1) 合同更新(更新手续)
希望更新合同时,请向房地产商、房东提出申请。此时,经常有房租上涨、房东收取相当于1个月的新房租的合同更新费、房地产商收取的合同更新手续费。
至于合同书,基本上是延续已经签订的合同。此外,在合同即将到期前,房地产商有时可能发来有无更新合同的联络函件,有时也可能房租不涨、也不收取更新费和更新手续费。
(2) 合同中止时(合同解除通知)
希望中止合同时,可以通过房地产商或直接向房东提出解除合同。尽早通知对方是极其重要的,依据合同内容,一般必须提前1~2月进行通知。
如在不提前告知房东的情况下进行搬家、在即将搬家之际才说明,有时可能出现不退还押金的情况。请务必尽早进行合同解除通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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