CHP01-3・4
返回总目录首页
返回 P 紧急与灾害时首页
P 紧急与灾害时 PDF
<<1-2 对紧急情况的准备
1-5 交通事故
>>
1
在紧急时
1-3 急救
请参照
F医疗2-1由于急病及受重伤需要救护车时
1-4 火灾
(1) 发生火灾时
在发生火灾时,请大声喊叫“火事だ(发生火灾了)”,以通知附近的人们。当火烧到天棚、自己不能灭火时,请立即拨打电话(119)通报消防署。
(2) 关于受灾证明
因火灾重要的建筑物或家产被烧毁时,为了办理火灾保险的申请、减免税金手续等,有时需要“受灾证明”。如未经消防员在火灾现场进行确认调查,不能发行“火灾证明”。在进行申请之前,请向消防署咨询详细情况。
<<1-2 对紧急情况的准备
1-5 交通事故
>>